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新建汽油脱硫装置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13:06

填报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新建汽油脱硫装置

联 系 人:赵春梅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炼油厂厂区内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新建汽油脱硫装置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汽油脱硫装置规模为130万吨/年,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012年9月24日该建设项目通过了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于2012年12月16日通过了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均取得了批复文件。本项目属于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业范畴,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4年4月18日

陪同人姓名:赵春梅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齐艳哲

预防医学

A01(P)12200114

邱倬文

石油工程

A01(P)13100577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4年4月28日 – 4月30日

陪同人姓名:赵春梅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春梅

中医

A01(J)13100584

曲丽

工程师

A01(J)13100581

王轩琪

环境工程

A01(J)13100589

漆胜群

环境科学

A01(J)13100587

全越

生物制药

黑安职检字第022号

漆胜群

环境科学

A01(J)13100587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4年4月28日   – 5月8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轩琪

环境工程

A01(J)13100589

漆胜群

环境科学

A01(J)13100587

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甲硫醇、乙硫醇、硫化氢、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溶剂汽油、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有检出,检测结果小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小于最低检出浓度。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经过多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如能够加强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所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于2014年7月8日在大庆市组织召开了本评价报告的专家审查会议,与会专家3名,专家组对本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本报告书。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