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十一五”国防特色学科专业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2日 09:30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 系 人:王清尚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十一五”国防特色学科专业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为提高学科专业的整体办学能力和水平,必须建立先进的教学科研基地和实验测试仪器设备等硬件,预购置的仪器设备中含有放射源和放射装置,为保证教师和实验人员的健康,应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本项目共购进16枚固态密封放射源,2枚X射线管。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7年4月28日

陪同人姓名:唐金刚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郑光辉

环境工程

A02(F)12200196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6年4月28日

陪同人姓名:唐金刚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李玉林

环境工程

A02(F)12200227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6年4月28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李玉林

环境工程

A02(F)12200227

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电离辐射。

检测结果

正常工作条件下,所检哈尔滨工业大学密封放射源:放射工作人员及相邻区域的公众辐射水平均低于《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GBZ125-2009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本项目密封放射源的选址及平面布置符合放射卫生要求;

(2)本报告中涉及的16个放射源属III类放射源,2枚射线装置为III类射线装置。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按职业病危害分类,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3)通过对本项目放射源工作场所辐射剂量检测,本项目放射源周围的辐射检测数据,以及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的辐射剂量均满足《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GBZ125-2009及本报告设定的剂量管理目标值。能够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中的电离辐射危害并保证公众辐射安全;

(4)建设单位建立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及辐射安全防护组织、事故应急组织及相应职责比较全面具体,认真落实执行能够保证放射安全的管理要求;

(5)建设单位已购置必要的辐射安全设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管理等制度符合要求,为射线装置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6)建设单位在加强日常放射防护管理,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以下建议的情况下,本项目所产生的电离辐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

建设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必须严格遵守等级制度,坚决杜绝放射源丢失和被盗情况的发生。

专家组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于2017年6月2日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了本评价报告的专家审查会议,3名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对本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本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