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污工程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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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袁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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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龙江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一期南侧预留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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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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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污泥进料间、1座水热反应间、1座污泥综合泵房及泵池、1套换热器及中温厌氧消化罐、1座污泥脱水间、1座循环水泵房及泵池。辅助设施包括新增1套配电系统、2套除臭系统、1套自动控制系统、新建1座锅炉房、1座储气柜和1套火炬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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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18.1.15 |
陪同人姓名:袁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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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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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文 |
环境工程 |
A01(P)1220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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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18年1月29日 – 1月31日 |
陪同人姓名:袁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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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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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军 |
环境工程 |
A01(J)16101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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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轩琪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A01(J)13100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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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怡 |
环境工程 |
A01(J)1610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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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 |
化学与生物工程 |
A01(J)13100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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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昊 |
给水排水 |
A01(J)13100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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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18年1月29日 – 2017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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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军 |
环境工程 |
A01(J)16101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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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轩琪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A01(J)13100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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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甲硫醇、乙硫醇、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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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生产现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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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按照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切实保证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并做到了专款专用,做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项目建设的“三同时”。本项目除部分作业场所风机开关设置位置不合理和部分岗位未进行高温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外,在总体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运营单位如能在保证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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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6日在牡丹江市组织了3名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意见如下: 报告: 1、进一步规范评价依据;2、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说明泥运输委托单位是否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3、进一步明确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4、核实本项目劳动定员;5、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评价;6、按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控评报告》内容。 现场: 1、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或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2、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购买、使用管理;3、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4、补充完善公告栏和警示标识设置。 |
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