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仓储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0日 13:27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发光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厂厂区

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仓储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规定,兰州石化公司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的哈尔滨绿怡工程评价与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仓储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涉及的建设内容为拟新建催化剂仓储、混配、包装及输送系统。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8年12月21日

陪同人姓名:汪永强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赵举明

环境工程

A01(P)15101349

邱倬文

工程师

A01(P)13100577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8年12月23日~25日

陪同人姓名:汪永强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君怡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8

谢园园

化学

A01(J)16101889

张洪彬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5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8年12月26日~27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谢园园

化学

A01(J)16101889

张洪彬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5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

本项目类比现场作业工人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仓储业中仓储业部分中的其他仓储业范畴,综合考虑本项目工艺技术、生产方式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确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如能逐项落实初步设计中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补充措施,在投产运行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加强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会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巡检时间,并做好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佩戴的监督工作,拟建项目总体上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在兰州市西固兰苑宾馆会议室组织了本项目评审会,本次评审会由王世宏副总经理主持,聘请了刘光利(兰州化工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赵翊(甘肃中医药大学/高级工程师)、李卫平(甘肃省化工研究院/高级工程师)3名专家对本项目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认定本评价报告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