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除尘优化能源回收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7日 14:32

建设单位

信息

名    称: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除尘优化能源回收改造项目

联 系 人:佟芳

建设项目

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岸大街7号的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项目名称: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除尘优化能源回收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规定,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除尘优化能源回收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建设内容:对电弧炉本体改造、电弧炉二次烟气除尘系统改造、LF精炼炉烟气除尘系统改造;新增产尘点除尘设施,新增余热回收厂房,内设余热回收系统,新增冷却系统水处理设施。同时包括供配电设施辅助设施。

现场调查

信息

调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3日

陪同人姓名:佟芳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张立文

环境工程

A01(P)12200700

张建军

安全工程

A01(P)12200405

现场采样

信息

采样时间:2018年4月25日~27日

陪同人姓名:佟芳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韩淑芹

环境保护

A01(J)13100585

刘  鑫

化学与生物工程

A01(J)13100586

现场检测

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8年4月25日~28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杨  卓

应用化学

A01(J)12200289

王轩琪

食品科学与工程

A01(J)13100589

王春梅

中药学

A01(J)13100584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锰、钼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类比现场检测结果:

类比现场除电弧炉前工、精炼炉前工接触的噪声周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他各岗位的噪声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对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除电弧炉休息室和钢包热修休息室的噪声测试结果超标外,其他各控制室、休息室的噪声强度测试结果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设计的要求。各岗位接触工作场所中化学有害因素发水平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要求。

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除电弧炉前工、精炼炉前工2个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可能超出国家标准外,其他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工作场所中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的水平应该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范畴,综合考虑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生产工艺流程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确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厂区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工艺技术先进,生产设备布局设计合理,其生产工艺、设备布局、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等方面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建设阶段如能逐项落实可研报告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补充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组织了本项目现场验收评审会,聘请了吴永会、杨春、董茂森3名专家对本项目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