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食品包装纸项目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 15:50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宙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项目名称: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食品包装纸项目

项目简介: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食品包装纸5万吨。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5万吨/年食品包装纸生产线及配套仓库,新建造纸车间、立体成品仓库各1座,其中造纸车间内安装两套食品包装纸生产线。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20年6月29日

陪同人姓名:于宙、刘春亮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邱倬文

石油工程

A01(P)13100577

王轩琪

食品科学与工程

A01(P)16101867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20年7月30日-8月31日

陪同人姓名:于宙、刘春亮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春梅

中药学

A01(J)13100584

杨  卓

应用化学

A01(J)12200289

全越

生物制药

A(J)-KH-2019-042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20年8月3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春梅

中药学

A01(J)13100584

韩淑芹

环境保护

A01(J)13100585

魏征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A(J)-KH-2019-024

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膨润土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通过现场检测,本项目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其他粉尘检测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除复卷工和打件工2个岗位接触的噪声测试结果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外,其余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物理因素测试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非噪声工作地点操作室和休息室噪声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在保证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受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审组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本评价报告的专家审查会议,与会专家3名,专家组对本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专家组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但建设单位应根据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请专家组组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