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鹤岗销售分公司绥滨新富加油站改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 15:32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鹤岗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姚炳君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新富乡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鹤岗销售分公司绥滨新富加油站改建项目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罐区1座,内设3座30m3储油罐(2汽1柴)及1座50m3柴油储油罐;建设罩棚1座,内设4台潜油泵;内设2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并设有卸油油气回收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设施。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9.3.15

陪同人姓名:姚炳君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张立文

环境工程

A01(P)12200700

齐艳哲

预防医学

A01(P)12200114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9年3月24日~26日

陪同人姓名:姚炳君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马松凯

通信工程

A01(J)17102140

王春梅

中药学

A01(J)13100584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9年3月27日-31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春梅

中药学

A01(J)13100584

职业病危害因素

溶剂汽油、噪声

检测结果

本项目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各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综合考虑加油种类、作业时间、加油工艺等因素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确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在保证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于2019年6月3日组织了本项目现场验收评审会,聘请了杨超、吴永会、董茂森3名专家对本项目作业现场及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认定作业现场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