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安金矿项目450吨/日采选冶工程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14:54

单位信息

名    称: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姜奎刚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新兴乡

项目名称: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安金矿项目450吨/日采选冶工程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矿、选冶及辅助工程,其中辅助工程包括锅炉房、变电所、维修间、给排水系统、实验室等内容。

本项目前期采用小露天开采方式,先对地上部分矿体进行露天开采,然后对地下部分矿体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投产1-4年为露天开采期,井下开采期从第5年开始,第17年结束。本次评价矿石开采部分只针对露天开采部分进行评价,不包括地下开采单元。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11月3日

陪同人姓名:纪春宝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曲武

生物工程

A01(P)15101348

张建军

安全工程

A01(P)12200405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7年11月8日~11月13日

陪同人姓名:纪春宝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君怡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8

马菘凯

通信工程

A01(J)17102140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7年11月8日~11月19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春梅

中药学

A01(J)13100584

王轩琪

食品科学与工程

A01(J)13100589

高海臣

应用化学

A01(J)12200328

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煤尘、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氢氧化钠、氧化钙、二氧化锰、臭氧、氰化物、氰化氢、砷化氢、汞、氨、甲硫醇、硫化氢、全身振动、手传振动、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低温作业。

检测结果

通过对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除中细碎巡检工在巡检粉矿仓过程中接触到的矽尘(总尘)短时间检测浓度超标,超限倍数为2.9,危害程度范围为100~200%OELs之间;采矿系统凿岩主操、凿岩副操、爆破工和选矿厂粗碎巡检工、中细碎巡检工、球磨工、配药工等7个作业岗位噪声强度测试结果超标外,LEX,W检测结果超标范围在86.1~93.4dB(A)之间;其他所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安金矿项目450吨/日采选冶工程属于第一大类采矿业中的第四类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的第一项“贵金属矿采选”,根据企业职业卫生调查和对本项目工程分析,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按照设计资料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切实保证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并做到了专款专用,做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本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总体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在保证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8日聘请吴永会、董茂森、王亚萍、栾耀君、蔡更新等5名专家对本项目作业现场及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认定作业现场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