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林都热电厂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9日 11:46

单位信息

名    称:伊春市林都热电厂

联 系 人:王茁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东北角

项目名称:伊春市林都热电厂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本次评价范围为伊春市林都热电厂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针对项目运行、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健康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投产后采取的防护措施的效果做出评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脱硫工程和脱硝工程两部分内容。其中脱硫工程包括石灰石储存系统、气力输送系统、脱硫控制系统;脱硝工程包括固体尿素储存系统、尿素溶液制备与存储系统、尿素溶液供应系统、尿素溶液稀释与计量系统、尿素溶液喷射系统、自动控制系统。

本项目新建脱硫、脱硝控制系统安装在现有控制室内。

本项目变配电、采暖设施、给排水、除盐水供应、压缩空气供应、检维修等公用工程设施依托伊春市林都热电厂现有设施,现有设施设计负荷富余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新增负荷需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8年11月8日

陪同人姓名:孟繁芝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曲武

生物工程

A01(P)15101348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2日

陪同人姓名:吕凯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春梅

中药学

A01(J)13100584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4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刘鑫

化学与生物工程

A01(J)13100586

漆胜群

环境科学

A01(J)13100587

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石灰石粉尘、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

检测结果

通过对生产现场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和工程分析,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并进行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石灰石粉尘、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生产现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第一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第1小类的火力发电(燃煤发电)范畴,本次评价确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按照设计资料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切实保证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并做到了专款专用,做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本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总体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在保证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伊春市林都热电厂于2019年2月23日聘请吴永会、田杉、董茂森等3名专家对本项目作业现场及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认定作业现场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