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仲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16:25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仲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光辉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双城市新兴工业园区宝山路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仲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装一厂房、包装二厂房以及配套的锅炉房、污水处理室及配电间等。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21.2.24

陪同人姓名:刘光辉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张雅丽

预防医学

A01(P)12200641

李建鑫

环境工程

A01(P)12200094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21.3.2-3.4

陪同人姓名:刘光辉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司萌萌

环境科学

A(J)-KH-2019-010

赵丽婷

食品工程

A(J)-KH-2019-052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21.3.2-3.6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司萌萌

环境科学

A(J)-KH-2019-010

赵丽婷

食品工程

A(J)-KH-2019-052

职业病危害因素

谷物粉尘、聚丙烯粉尘、其他粉尘、氢氧化钠、丙烯酸、甲烷、一氧化碳、过氧化氢、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所有岗位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检测结果除纵切机长、接纸机长、瓦楞纸机长、制胶工、预印机长、司炉工6个岗位接触的噪声测试结果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外,其余各岗位接触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 本项目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 用人单位应认真执行公司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更新、修订。
  4. 建议用人单位为司炉工进行一氧化碳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
  5.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本项目高噪声作业点劳动者防噪声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管理,保证其能够正确使用佩戴。
  6.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的内容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进行申报。
  7. 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锅炉等容器类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对这些存在密闭空间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时,应督促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25日在双城市组织了3名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