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星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4日 10:40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鹤岗市兴星煤矿

联 系 人:马秋波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峻德(哈公路南十公里国铁西侧)

项目名称:鹤岗市兴星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规定,鹤岗市兴星煤矿委托我单位对兴星煤矿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本次评价针对鹤岗市兴星煤矿厂区内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具体包括:井下开采作业面(包括采煤、掘进及提升系统);井下辅助生产系统(包括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包括提升、通风、支护木加工、维修等系统)。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21.5.7

陪同人姓名:马秋波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赵举明

环境工程

A01(P)15101349

张立文

环境工程

A01(P)12200700

张建军

安全工程

A01(P)12200405

王海龙

主治医师

A01(P)12200547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21年5月24日~26日

陪同人姓名:马秋波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杨卓

应用化学

A01(J)12200289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李跃

环境工程

A(J)-KH-2019-004

司萌萌

环境工程

A(J)-KH-2019-010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21年5月24日~6月4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杨卓

应用化学

A01(J)12200289

职业病危害因素

木粉尘、电焊烟尘、煤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噪声。

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对用人单位各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通过6.3.4章节检测结果与标准限值对比可知,本次评价鹤岗市兴星煤矿除掘进工接触的矽尘,以及掘进工、提升工1接触的噪声超标外,其他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各非噪声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版)的规定,鹤岗市兴星煤矿的行业类别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的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本次评价确定鹤岗市兴星煤矿的职业病危害分项类别为严重。

鹤岗市兴星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切实保证了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做到了专款专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自上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以来,各生产设备和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稳定,没有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总体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